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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元学院(未来空天技术学院/高等理工学院)

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规范并完善办学机制,大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各院系提供优秀的研究生生源,特制定此管理办法(简称《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关注学生理想信念;

汇集多方考核意见,尊重学生发展意向;

注重学生实践能力,鼓励学生拼搏进取;

推荐过程公开透明,推荐结果客观公正;

重视后期监督管理,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 刘科生  马齐爽

      副组长:韩  钰  王  涛

      成 员: 徐墨客  王  萌  田  圆

第三章  推免生评价体系

第四条  推免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沈元学院(未来空天技术学院/高等理工学院)2019级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 学习成绩优秀,依据三个学年综合排名确定免试研究生资格;

4.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学生优先考虑。

第五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推荐: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有校级(含)以上处分或受学院严重警告处分记录者;

3.有“作弊”记录者;

4.必修课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记录者;

5. 获得过往年推免生资格者。

第四章  推免程序

第六条  在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教务办公室与学生办公室对学生进行审核,具体步骤如下:

1.由学院公布所有学生的前三个学年综合排名,初步形成推免生候选名单;

2.基于学校分配的推免生计划指标,结合学生个人志愿,经党政联席会讨论,按专业确定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3.《学院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及推免生名单在“北航2023年推免生公示平台”和学院网站公示。

4.公示期结束后,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第五章  推免实施规定

第七条  荣誉学生按照专业进行综合排名,分数计算方法为:

1.综合量化成绩 = 课内成绩 × 95% + 竞赛及科研量化成绩 × 5%

(1)课内成绩

说明:GPA、总学分中包含所有课程。

(2)竞赛及科研量化成绩依据《沈元学院(未来空天技术学院/高等理工学院)竞赛及科研量化分管理条例》给出,由学生进行申报,学院进行认定核算。竞赛及科研量化成绩计算方法为:

2. 不及格课程扣分规则为:荣誉课程不及格扣0.012分/门,非荣誉课程不及格扣0.006分/门。

第八条  各专业荣誉学生推免名额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各工科专业推免比例为69%且GPA成绩不低于3.0;

(2)优秀生、特殊学术专长等由学校相关部门下达定向推免名额者,按相关部门下达的认定名单执行;

(3)出国深造、就业学生不占用推免指标,名额在本专业内顺延。

(4)对基础学科(物理、化学、生医、计算机)重点支持,并择优推荐;

第九条  非荣誉学生按照常规专业院系推免比例,按GPA成绩在本专业内单独排名,且GPA成绩不低于本专业拟推免荣誉学生的最低GPA。

第六章  申诉渠道

第十条  对于本办法各项规定、免试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及其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提请申诉;教务办公室:新主楼D座314;联系电话:82315114;邮箱:syhcbd@buaa.edu.cn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接受学校教务处、监察处全程监督,对学院推免工作过程及结果全面负责,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沈元学院(未来空天技术学院/高等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沈元学院(未来空天技术学院/高等理工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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