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硕士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试行)》及附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硕士学位申请创新成果要求(试行)》。此次文件的正式出台,是北航以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为改革先行试点,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深入落实上级部委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把工程新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设计、新产品或新装置研制等作为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重要依据”要求,不断深化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评价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

2024年2月至6月,北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文件编制及意见征求工作,面向上级单位、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联培单位、学校各相关机关部处、校企专家代表、校企导师代表、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学生代表和2022级全体硕士研究生组织十余场专题汇报、研讨及意见征求会,充分征集各方意见,重在打通产教两个系统评价标准体系,扭转产学脱节以及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培养同质化等倾向。

下一步,北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按照学校安排和文件要求,做好2022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评价与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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